德庆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德庆位于粤西中部西江中游北岸,东连肇庆,南与云浮的云安、郁南隔江相望,北邻怀集、广宁、西接封开,是面向珠三角,背靠大西南,水路通港澳的文汇地带。德庆古称康州,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正式建置;宋绍兴元年(1131年),赵构由康王称帝,升康州为德庆府。出土文物证明,远在八千至一万年左右,德庆三洲岩就有古人类在生活。大约在四千多年前,德庆先民的种植业、家畜饲养业、制陶业、纺织业已相当发达。战国时代不但有比较精湛的青铜冶炼技术,还出现了铜的焊补工艺,落雁山和旺寮山等地战国墓葬出土的青铜器,既有受中原文化和楚文化的影响,又有较明显的南方文化的特点。德庆县地处粤西北,属低纬度地区,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雨量充沛,霜期很短,年平均气温22.3℃,年平均降雨量1513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848小时。德庆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风光秀丽,民风淳厚,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名士荟萃之地。有“古坛圣迹”美誉的龙母祖庙早已名闻遐迩,母仪龙德的故事久传不衰,每年来寻根认同和朝圣观光的人络绎不绝。还有“四柱不顶”的学宫大成殿,“只新不旧”的三无塔、古色古香的龙山宫,“西江奇观”锦石山、“蓬莱仙岛”三洲岩,雄奇瑰丽的双龙飞瀑,等等,都以其独特的景观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为八方游客所称道,使其流连忘返。以龙母祖庙为龙头的“龙之旅”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